粮食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吉林省:加快粮食收购进度 支援农民备耕生产

2008年03月10日


  今年的粮食收购工作是在全国粮食丰收,市场供大于求;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价格波动频繁;我省粮食因灾减产,种粮成本增加;农民预期心理较高,对市场价格不认可等特殊背景下展开的。从收购情况看,总体形势平稳,但与往年相比工作难度加大,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受上年粮食收购价格高,库存一度积压影响,经营企业入市谨慎。二是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玉米收购价格出现回落。三是水稻丰收,市场购销不旺,部分市县农民水稻出现卖难。四是大多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于历史包袱重,达不到农发行贷款条件,得不到贷款,粮食收购资金缺口较大。

  针对粮食收购中存在的问题,省粮食局不等不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粮食收购。

  一是及时启动水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为解决农民水稻卖难问题,省粮食局会同中储粮吉林分公司确定在白城、榆树、镇赉、前郭等4个县市17个粮库先行启动最低收购价,截止到目前共有16个市县43个库点启动了预案。由于各地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水稻托市收购工作进展顺利。截止到3月4日,共收购最低收购价水稻1.1亿斤。

  二是积极争取入关水稻(大米)运费补贴政策。为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省粮食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国家对关内企业到我省按不低于最低收购价采购水稻(大米),给予运费补贴政策。经过不懈努力,国家同意对关内企业到吉林采购水稻(大米)给予运费补贴(具体标准为:铁路运输每市斤补贴0.03元,铁水联运、公水联运、公路运输每市斤补贴0.08元)。为落实好这项政策,2月29日,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在长春召开了关内销区与东北三省粳稻(大米)产销衔接见面会。会上,我省签定水稻(大米)销售合同35亿斤。

  三是协调省农发行落实收购资金。为解决收购资金不足问题,省粮食局积极与省农发行协调,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吉农发银发[2008]13号),要求市、县两级农发行积极发放收购贷款,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入市收购。

  四是积极申请中央临时储备。中储粮吉林分公司按照国家下达的28亿斤中央临时储备玉米收购计划,组织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到目前已经收购了20.4亿斤,完成计划73%。

  通过以上措施,粮食收购进度明显加快,截止到2008年3月3日,全省累计收购粮食275.6亿斤,占商品量70.7%。其中玉米入库242.4亿斤,占玉米商品量80.8%,水稻入库26.1亿斤,占商品量37.3%,大豆入库6.6亿斤,其他杂粮0.5亿斤。

  下步,为使农民手中余粮及时变现,我们会同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市县陆续启动水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同时,积极向国家争取尽快给我省下达第二批24亿斤中央临时储存玉米收购计划,进一步加快粮食收购进度,使农民手中的粮食及时变现,更好地支援备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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